員工自愿解除勞動合同不可以獲得賠償,如果是員工主動辭職的話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,除非單位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,比如不簽訂合同不繳納保險等。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方(用人單位):_____________________ ...[全文]
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后,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,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都可以解除勞動合同。但解除勞動合同要符合法律的規定,如果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承擔責任,那么自愿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是怎樣的? 一、自愿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 自愿解除勞...[全文]
案情: 張某前年應聘到某修理廠做電焊工,雙方簽訂了為期二年的勞動合同。今年合同期滿后,張某繼續在該廠原崗位從事電焊工作。公司沒要求,張某也沒提出續簽勞動合同。最近,該廠派張某去外地工作,張某予以拒絕。雙方協商解除了勞動關系,張某就合同到期后沒續簽勞動...[全文]
【爭議焦點】 張某自從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,一直沒有找到工作,后來他通過朋友介紹到一家私營企業工作,私營“老板”面試后,考慮到張宇是朋友介紹的,就決定讓他來企業上班,每月發給他一定的報酬,雙方之間從未簽訂勞動合同 轉眼張宇在私營企業做了三年多,去年1...[全文]
(1)繼續履行。 指合同義務沒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,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按照合同約定繼續履行,直至達到合同目的。此種情況多適用于標的物是特定的必須履行的、不得替代履行的情況,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、特種型號或規格的元器件。 (2)采...[全文]
【案例】 吳某是某媒體的首席記者,負責新聞采編工作,與單位簽訂了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。在勞動合同中,除約定吳某的崗位為首席記者、工作職責新聞采編外,還約定了負責經營活動,并根據經營收入提成。幾個月之后,吳某突然收到單位的書面通知,告知其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...[全文]
你簽的勞動合同是有效合同嗎?別再不小心被用人單位忽悠了!自己認真研讀一下下面的勞動法吧: 第二十六條 下列無效或者部分無效: (一)以欺詐、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; (二)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、排...[全文]
如果想要簽訂勞動合同的話,一般是在成年之后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,但是也有未成年人出去工作的情況,那么如果未滿18歲,是否就不能夠簽訂勞動合同呢? 用人單位應當與未成年工簽訂勞動合同。 法律禁止用人單位招收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,但文藝和體育單位...[全文]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》第五條之規定,自用人單位發送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之日起一個月內,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,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,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,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。 ...[全文]
我們都知道一般工作簽訂的合同都是固定期限的合同,勞動合同期限在即將屆滿之前,單位可以選擇是否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,當然此時勞動者也是可以作出選擇的。要是雙方達成一致續簽勞動合同的話,這個具體的續簽流程是怎樣的? 一、勞動合同到期續簽流程是怎樣的 ...[全文]
【案例】 朱小姐應聘進入甲公司,擔任招聘主管一職,與公司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(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),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,即從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;試用期工資3200元,轉正以后崗位工資3200元,考核工資80...[全文]
臨時工其實是很老的一個說法,其所針對的是固定工。在一九九四年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實施之前,我們國家企業大多是國有企業,其用工制度是將員工招入單位后就一直在該單位工作,直至退休,這就是固定工。相對于固定工,單位為了臨時工作需要,招聘的一些員工就是臨時工。由于...[全文]
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,勞動合同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,勞動合同是不能由代理人簽訂的,否則合同是無效的。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。 第八...[全文]
用人單位預告解除勞動合同,又稱為預告辭退或者預告解雇,是指在勞動合同簽訂之后,在履行完畢或在有效期限屆滿前,用人單位通過預先通知對方的方式,在經過一定的期限之后而解除合同的行為。因為用人單位預告解除勞動合同,通常并非合同相對方就是勞動者的過錯行為造成的,所有也...[全文]
由于勞動者在勞動關系中處于弱勢地位,所以這樣的規定更有利于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,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分為幾種情形,弄清情形更有利于自身權益的保護。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在法律規定的特定條件下,用人單位不能預告解除或者經濟性裁員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...[全文]
張耀于2006年2月18日入職布倫公司,雙方于2012年1月1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,約定張耀月基本工資為稅后18333元。 公司在勞動合同中鄭重約定:“下一年工資按上一年國家GDP漲幅調整工資漲幅”。 2016年2月23日,公司發出通知...[全文]
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,用人單位是有責任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,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的,用人單位要承相應的法律責任,那么單位不給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不是合法的?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,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有一定條件的,而用人單位不簽訂無固...[全文]
為了避稅,東方一家房地產公司與業主簽訂“陰陽合同”。結果,公司以及兩名股東都被控逃稅罪。 2009年4月,倪某和盧某合伙建房,在東方市開發了一個小區。之后,盧某以妻子的名義,與倪某各自出資500萬成立了一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,經營范圍是房地產開發與經...[全文]
婦女懷孕后很多的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,例如在懷孕期間,男女提出離婚上受限制的,用人單位也不能安排孕婦從事不適合孕婦的工作崗位,那么懷孕期間能不能終止勞動合同的?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,女職工在懷孕期間的,用人單位是不能終止勞動合同的,如果違法終止的...[全文]